问题 | 民法典债权有效期有什么规章?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债权的有效期应当是债权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予以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一、债权的种类有哪些? 债权的种类有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 1、合同之债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119条)。合同成立,是指达成合意。 合同在当事人之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2、侵权之债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无因管理之债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是主观为他人、客观为他人。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无偿行为。受益人(无因管理本人)有偿还必要费用的义务。 4、不当得利之债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120条)。 二、借款人失踪死亡,继承人要还债吗 其实借款人到期不还钱玩失踪死亡的,那么出借人现在可以接着找其继承人还钱。不过找继承人还钱的,不能要求其全部还清欠款,而是要其以借款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的部分就不能要求其继续还。 当然,要是借款人的继承人自愿承担剩下的欠款的,那么出借人现在是可以接着找其继承人还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