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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不公平可以否定吗
释义
    遗嘱不公平不可以否定,只有是能够证明遗嘱是无效的情形才可以进行否定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非能证明老人立遗嘱的时候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了,或者遗产的分配受到了欺诈胁迫,甚至于遗嘱是伪造的,在这些情形中才能请求法院确认遗嘱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立遗嘱的方式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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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5: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