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是由谁填写的? |
释义 | 公司设立和变更登记的要求及程序。公司设立时,股东需认足出资,并由代表或委托人向登记机关报送申请书和公司章程等文件。公司变更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改变,需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住所跨区则需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申请书可自行填写或下载工商部门网站格式版本填写。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需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需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法律分析 可以自己写,也可以在工商部门网站下载申请。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设立登记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公司变更是指公司设立登记事项中某一项或某几项的改变。公司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的变更。 2、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能够自己填写,企业可以在工商部门的网站上下载申请书的格式版本,打印后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公司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结语 公司设立和变更登记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操作。在设立登记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而公司变更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事项的改变,需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申请书可自行填写,也可在工商部门网站下载格式版本。根据《公司法》第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中必须标明相应的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二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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