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新打借条之前的怎么作废 |
释义 | 一、重新打借条之前的怎么作废 1、重新签订借条,之前的可以由债务人收回并且销毁,在新签订的借条上写明之前的借条作废,借条中需要包括的内容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只有借条能否起诉 只有借条也是可以到法院去进行起诉,但是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还款期限必须已经到达或者超过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日期,但是对方并没有进行还款的,才可以提出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就不能进行起诉; 2、还有一种情况是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在借条上约定还款期限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归还,但需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也就是说到了债权人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如果债务人超过了债权人提出的偿还期后债务人仍未进行还款的话,债权人也是可以起诉债务人的,这里的诉讼时效是3年; 3、如果说债权人要起诉债务人的话,债权人可以事先写好起诉状书、带上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据,然后到被告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是超过一年的常住地的基层法院去请求立案。一般来说,诉讼时效为3年,也就是说从还款期限到了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可凭借借条去打法庭起诉债务人,三年期限一过,法律就不再予以保护了。但是,如果债务人在出庭应诉时未提出时效抗辩的话,就不再受三年时效的限制。 正常情形下,重新写了一份新的借条、债务还清等情形都有可能会使得借条原件作废,此时债权一般是可以得到维护的。此外,若是债权人保管借条期间,擅自更改了借条之中的内容,或者是撕毁了借条,此时借条也会作废,且债权不能得到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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