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代理会属于侵权吗? |
释义 | 第三人与无权代理人是否构成恶意串通,按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无效,且第三人与无权代理人就本人之损害承担连带责任。所谓串通,传统民法称之为“通谋”,即双方故意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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