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无事故损失的处理 1、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尽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劝告其不要再犯。 2、对有过高空抛物行为的人,加强对其监督。 3、如无人目击肇事者,则应及时清除坠落物,并在可能出现肇事者的相关楼层住户中进行询问与调查指出其肇事行为,同时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提高对此事的关注度。 4、对无事故损失高空坠物的投诉,及时到现场处理,驾驶证况,并对事情进行调查走访安抚,并予以回访。 (二)发生损失的事故处理 (1)秩序维护部人员接到高空坠物投诉驾驶证或事件出现时,立即进行调查,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设法寻找违例者。 (2)如有需要可向违例者发出警告,并报告警察。 (3)如果未能找出违例者,在有需要时通知所有业主,并指出该行为的严重性。 (4)派人看管好抛下的物品(证物),如所抛的物品砸坏公共设施、车辆等,应用线圈围起来,并拍照存案。 在司法实践中,高空坠物一旦发生应当立即报警,并由公安机关对此事件做出一定的处理,根对于肇事者应当责备教育,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应当及时的处理高空坠落物品,造成了损害的还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