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房是否可以买卖呢 |
释义 | 私房可以买卖吗? 可以。如果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并自建房,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该房屋就是合法的建筑,依法是可以出售的。出售后,每人可以办理一份独立的房产证。但要承担税费。房屋买卖是指出卖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而买受人接受房屋并支付价款的民事法律行为,买卖房屋的有效条件是: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持购买房屋证明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私房估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 房屋买卖是一种要法律行为,符合法定形式必须是构成房屋买卖行为合法成立的条件。符合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证件齐全;该房屋符合城建部门规定,不属于拆迁范围,不属于违章建筑;若系出租房屋,卖方应持有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说明书;若是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说明书。签订买卖合同。内容应包括如下主要条款:房产坐落位置、产权状况、成交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等。 买卖私房的法律程序: 1、买卖双方通过看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购房合同; 2、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 4、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材料后,真实合法,符合条件的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