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商品房应具备的五证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需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要求。同时,开发企业需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包括预售许可申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等。商品房预售还需符合一系列条件,如已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等。预售款项必须用于相关工程建设。 法律分析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拓展延伸 预售商品房合法销售的关键证件是哪五证? 预售商品房合法销售的关键证件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明了土地归属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了房屋建设合法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保了房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政府对开发商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约束,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五证的齐全有效保障了预售商品房的合法销售,为购房者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结语 五证齐全,预售合法。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确保了预售商品房的合法销售。购房者权益得到法律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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