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优点有哪些? |
释义 | 大多数保险属于自愿保险,但有些险种是由政府强制实行的保险。例如,我国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带有强制性特点。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间较短,而投保条件相对宽松,一般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保险对象没有资格限制。此外,保险费率低,保障范围较大,保险金额的千分之几或万分之几的保险费可以让投保人获得较大的保障。 法律分析 虽然大多数保险属于自愿保险,但有些险种是由政府强制实行的保险。如我国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带有强制性的特点。 ②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间较短。 ③投保条件相对宽松。一般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保险对象均没有资格限制,凡是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者均可作为保险对象。 ④保险费率低,而保障范围较大。由于一般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具有储蓄性,所以保险费仅为保险金额的千分之几,甚至万分之几。 拓展延伸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哪些人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的规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被保险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雇员、承包商、雇工、受雇者、实习生、志愿者等具有人身关系的人身意外伤害提供保障。被保险人本人是指与投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包括其家庭成员、近亲属、雇员、承包商、雇工、受雇者、实习生、志愿者等具有人身关系的人。因此,只有被保险人本人及其具有人身关系的人身意外伤害才能受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 结语 虽然大多数保险属于自愿保险,但有些险种是由政府强制实行的保险。例如,我国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特点的保险。多数险种的保险期间较短,投保条件相对宽松,保险费率低,保障范围较大。一般来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保险对象没有资格限制,只要是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者均可作为保险对象。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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