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综管办属于哪个部门? |
释义 | 中国特色综治办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属于党委和政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协调成员单位,综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不直接办理案件,但协调范围广泛,按属地管理原则,任何级别单位在辖区内涉及社会治安和稳定事务都应接受综治办的协调和指导。 法律分析 综治办属于政府部门。 综治办是有中国特色的部门,全称应该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是该委员会的一个办事机构,既属于党委部门又属于政府部门。主要职责就是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成员单位,综合开展相关工作。综治办是一个协调部门,不会直接办理案件等工作。但是协调的内容非常广泛,而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理论上只要在辖区范围之内,涉及到社会治安、涉及到社会稳定的事情,无论哪级单位,都应该接受综治办的协调和指导。 拓展延伸 综管办的职责和职能是什么? 综管办,即综合管理办公室,是一个组织机构,负责协调和管理各个部门的工作。其职责和职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和执行综合管理政策和规定;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和沟通;监督和评估各部门的绩效;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如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协助解决部门之间的纠纷和冲突;提供行政支持和咨询;组织和协调会议和活动等。综管办的工作旨在确保各部门的协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促进组织的整体发展。 结语 综治办,作为一个协调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其广泛的职责包括协调各成员单位、维护社会稳定等。综治办不直接办理案件,但在辖区内涉及社会治安和稳定的事务中,为各级单位提供协调和指导。综管办则是一个组织机构,负责协调和管理各部门的工作,包括制定政策、协调合作、监督绩效等。综治办和综管办的工作都旨在提高协调运作、工作效率和组织发展。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