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能调动。对于跨省调动程序:现工作单位的工作,愿意放行。到达地方的工作单位愿意接收。同时,且这个单位有编制和职位空缺。 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调出单位及人事主管机构需要有同意的意见,即需要加盖现单位和人事局的意见,调入单位要加盖同意接受的意见,同时加盖人事局的意见之后,就可以正式调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九条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第四十条 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第四十一条 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四十二条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