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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满劳动力的选择
释义
    普通护照签发条件与限制。不具有国籍、无法证明身份、申请中弄虚作假、刑罚服刑、劳动教养、未了结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对国家安全或利益造成损失等情形将不予签发。刑满释放人员可办理护照并出国,享有民事权利。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无法证明身份的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正在被劳动教养的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6.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由此可以看出,刑满释放人员是可以办理护照并出国的。刑满释放后的人员与普通人享有的民事权利是一致的。
    拓展延伸
    刑满劳动力的社会再融入措施
    刑满劳动力的社会再融入措施是指为了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重新融入社会生活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提供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帮助他们获取技能和就业技巧,以增加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社会再融入措施还包括提供住房、医疗、心理辅导等支持,以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各种困难。此外,社会再融入措施还包括建立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他们遵守法律和社会规范。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促进刑满劳动力的社会再融入,减少再犯率,实现他们的二次机会,为社会安全和稳定做出贡献。
    结语
    根据以上情形,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严格审核护照申请,确保国家安全和利益。对于不具有国籍、无法证明身份、弄虚作假、正在服刑或被劳动教养、有未了结民事案件、涉及刑事案件、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重大损失的人员,将不予签发普通护照。刑满释放人员在执行完刑罚或遣返回国后,可办理护照并享有民事权利。为促进刑满释放人员的社会再融入,我们应提供就业机会、职业培训、住房、医疗、心理辅导等支持,并建立监督和管理机制,实现他们的二次机会,为社会安全和稳定做出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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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7: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