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在计算并购公司价值时,有必要对企业的历史业绩进行分析,主要的目的是彻底了解企业过去的业绩。还需要确定预测周期,在预测企业未来计划现金流量时,要人为地确定预测期。还需要对未来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即企业产生的现金流量扣除存货、厂房、设备等资产所需投资和纳税后的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