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不给取钱上哪投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投诉可以去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在当地的分支银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说明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