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 法律客观: 对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的认定。首先应查明行为人所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的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不能把一切未公开的情况、信息都列入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范围。其次,应与正常的信息、情报交流区别开,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国家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审批,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互换情报、交流资料和信息,是合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