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具体体现: 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3、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人身损害鉴定的程序具体体现为: 1、被鉴定人受伤之后应当先到所属辖区的派出所进行报案处理,办案的单位会根据初步调查出具一份《法医鉴定委托书》; 2、被鉴定人可以拿着这份委托书及相关病例资料去法医鉴定中心鉴定伤情; 3、鉴定中心会认真询问、检查伤情并进行拍照,还会根据伤情让伤者到相关医院进行必要的一些检查和复查; 4、鉴定人会制作一份规范化的鉴定书,签发,然后被鉴定人去取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受到了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赔偿,或者让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有三种,一种是重伤,一种是轻伤,最后一种是轻微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