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噪声污染时间规定 |
释义 | 一、噪声污染鉴定标准 在工业生产中因使用固定的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噪声值和防治设施有重大改变的,必须及时申报,并采取应有的防治措施。 二、法定扰民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扰民是晚上二十二点到早上六点之间。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 2、小区里装修时间12时至14时、19时至次日7时才是不扰民。每个省份规定的时间都有所不同,但是大同小异,居民正常休息时间内操作算扰民。容许装修的时间集中在7时到12时,14时到19时。 3、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即为扰民。 根据《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三、关于扰民的处理办法 根据《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我国法律对扰民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扰民时间为夜间22点至凌晨6点之间。以上就是关于法定扰民时间限制的有关内容的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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