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什么情况可以补办结婚证 1、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或当事人在本辖区办理过婚姻登记且有档案可查的;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5、当事人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 6、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补办结婚证所需的材料 1、提交结婚证档案 2、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3、三张2寸近期合影免冠照片 三、不能补办结婚证的情况 一是当事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的登记日期内档案保存完整,无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婚姻登记证的; 二是当事人办理 结婚登记 时未达到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三是申请补领离婚证时,当事人 离婚登记 档案无档可查或难以查证的。 四、补办结婚证一个人去可以补办吗 可以。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结婚证 。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 结婚条件 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