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老师不让学生上厕所,这是违法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人身权包括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包括健康权,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刑法、民法以及行政法等法律的共同保护。其中,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享有特殊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章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