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日本商务签证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身份证明 护照; 1、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 2、请在护照最后一业签名(中文) 3、持换发护照者,需同时提供所有旧护照 照片: 1、2张2寸白底彩色近照 2、照片尺寸35x45mm 身份证: 1、如是旧身份证复印2份 2、如是新换发的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2份 户口本: 1、全家户口本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页,配偶业) 2、请提供配偶的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二、资产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五万元以上的存款证明,并且要冻结3个月。 三、工作证明 1、单位为企业单位的申请者,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的私章(如没有签字即可) 2、在职证明,中文英文一式一份。 3、在职证明信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的职务签字及电话,并需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4、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 5、同一单位的申请人必须以名单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头纸上,而且每个人都要提供担保。 6、以上文件必须使用公司正规抬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邀请函: 日方邀请函原件: 包括“身元保证书”“招聘理由书”“在预定数”申请人名单“,其中行程安排必须有效(”身元保证书“必须加盖有邀请公司的公章及负责人的私章) 四、其它 日方担保人资料: 1.保证人为己办理法人登记的企业,社团时提供登记薄誉本(如果邀请方是日本的上市企业,可以用会社四季报中该公司部分的复印件代替登记薄誉本). 2.担保人为未办理法人登记的社团时提供"现在事项全部证明书"(营业执照公证书). 3.担保人为个体经营者时提供企业概况数目. 4.担保人为大学教授并为文化交流目的的的邀请时,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条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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