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志愿者有错吗 |
释义 | 不当志愿者没有错,志愿者本质是本人完全自愿,所谓的志愿者,说白了就是自愿者,就是个人愿意做某件公益性的工作。所以志愿者没有要求必须要当,任何人也不得强迫。不过一般的当志愿者都是一个荣誉行为,对个人的今后发展绝对有好处,比如当志愿者可以作为入党入团的参考标准。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广大志愿者奉献爱心的重要渠道。全社会都有义务维护志愿者事业的美好声誉,理解、尊重和保护广大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志愿活动能传递爱心,传播文明。志愿者在把关怀带给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有助于建立和谐社会。志愿工作,提供了社交和互相帮助的机会,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及关怀,促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进步。社会的进步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之境。志愿者是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参加相关团体,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在非本职职责范围内,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1、身体条件做志愿者首先要求良好的身体素质,身体条件要好。可以说明自己身体状况,经常锻炼,身体很好,有一定的耐力,能够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能满足志愿者的日常工作需要。 2、经验丰富喜欢体育活动,曾多次参加类似的活动,熟悉活动和比赛的规则,应变能力强,能适应运动的需要,能够很好的为运动员提供及时可靠的帮助。可以把自己以前参加过的志愿者活动的图片附在申请书后面,这样更加有说服力。 3、奉献精神有爱心,喜欢帮助别人,具有奉献精神,为别人服务,能够帮助别人自己会觉得很快乐。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就乐于助人,再加上自己喜欢这些运动,所以会更加竭尽全能的去帮助别人,做一个合格的志愿者。 4、团队合作在现在的社会要想有所成绩,必须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团结周围的人,少数服从多数,以大局为重,而自己就具有这种团队合作精神,所以更适合做一名合格的志愿者。 综上所述,志愿者可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五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专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基层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对按时完成服务的青年志愿者,院团委给予表扬并推荐其参加志愿者评优。无故不完成的,应给予批评,两次批评而不改正者,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对提供其他服务的志愿者,由共青团组织或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核实与考核,其结果记入《志愿者登记表》。志愿者参与活动情况、服务效果反馈、业绩证明、等事项由志愿者所属的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进行记载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青年志愿者服务登记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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