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将汇票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背书是一种要式形为,背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人签章。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背书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十三条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在我国,背书转让票据时,不能够附条件。如果在背书中附有条件,则此票据行为并不是绝对的无效,而是将背书的条件作为不发生票据法上效力的条件处理。所记载的条件视为没有记载,该票据和普通的票据一样,被背书人可以取得票据权利。简言之,背书附条件的,条件无效,背书有效,票据也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