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中小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查阅、复制权; 2、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 3、表决权,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 4、异议股东股份 回购请求权 ; 5、诉权,符合法定情形的,中小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客观: 《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