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继承权的特性如下: 1、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2、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3、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4、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权利; 5、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