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呼和浩特地铁1号线 运营调整日期: 2020年10月1日起 运营时间: 6:00-22:00 发车间隔时间调整: 1、高峰发车间隔6分钟 2、平峰发车间隔10分钟 3、晚20点以后发车间隔12分钟 补充说明 1、工作日:早高峰为7:00-9:00 晚高峰为17:00-19:00 2、节假日及双休日:早高峰为9:00-11:00 晚高峰为16:00-18:00。 二、呼和浩特地铁2号线 一、发车时间 6:00(首班车发车时间)22:08(末班车发车时间) 1、为了给乘客提供更加舒适、快捷的乘车体验,倡导广大市民采取绿色公共交通出行方式,2号线暂定运营时间为6:00-22:08,列车高峰发车间隔6分钟,平峰发车间隔10分钟,晚20点以后发车间隔12分钟; 2、工作日早高峰为7:00-9:00,晚高峰为17:00-19:00; 3、节假日及双休日早高峰为9:00-11:00,晚高峰为16:00-18:00。 法律依据:《呼和浩特关于调整地铁1、2号线列车运行间隔的公告》第一条为实现呼和浩特市2021年及“十四五”期间能耗双控目标,响应市政府节能降耗号召,结合呼和浩特地铁分时客流统计特征,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自即日起地铁1、2号线21:00—22:00列车运行间隔由12分钟调整到15分钟。首末车时间及其他时段列车运行间隔保持不变。 第二条地铁1、2号线运营时间为6:00-22:00,列车高峰发车间隔6分钟,平峰发车间隔10分钟,晚20:00-21:00发车间隔12分钟,21:00—22:00发车间隔15分钟; 第三条工作日早高峰为7:00-9:00,晚高峰为17:00-19:00; 第四条节假日及双休日早高峰为9:00-11:00,晚高峰为16: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