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公积金政策 |
释义 | 济南市公积金政策主要包括: 1、缴存比例:企业和个人按月缴存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 2、贷款额度:根据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情况和购房情况,最高可贷款120万元,最高可贷款总额度不超过房款总额的80%; 3、贷款利率:目前济南市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4、购房范围: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自住房,包括新房、二手房及经济适用房等; 5、提取方式:公积金可以用于个人购房、还房贷、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支出,提取方式分为一次性提取和分期提取两种; 6、社会公积金:济南市实施社会公积金制度,包括城乡居民公积金、非公经济组织职工住房公积金等,用于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查公积金所需的材料包括: 1、个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 2、公积金账号:需要提供公积金账号,可以通过公积金卡、身份证等方式查询; 3、申请表格:需要填写公积金查询申请表格,一般可以在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网站上下载; 4、授权委托书:如果是代理查询,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5、相关证明材料:如职工单位证明、缴存证明、缴存记录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可能要求提供不同的材料,具体的查询流程和材料要求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执行。在查询公积金时,职工需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避免对公积金权益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通常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公积金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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