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卷没到检察院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应该被逮捕的,会像检察院提申请,检察院同意批捕了,公安才可以逮捕。但逮捕后仍然属于侦查阶段。也就是说,只要是没有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即便是批捕了,案子也还是在公安手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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