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孟河中学:孟河镇孟河片、孟河镇万绥片区;龙虎塘中学:龙虎塘街道;薛家中学:薛家镇薛家片区;吕墅中学:薛家镇吕墅片区;百丈中学(滨江中学):春江镇魏村片区(不含新华村)、春江镇新华村、春江镇孝都片区;罗溪中学:孟河镇小河片区、孟河镇小河片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