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被告没钱还怎么办,是不是白起诉了 |
释义 | 欠个人钱被起诉没钱还怎么办?被告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减免债务。如果对方不同意,需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成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协议。如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若实在无钱可还,法院执行人员无法执行。只有有钱拒不归还时,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权益。 法律分析 一、欠个人钱被起诉没钱还怎么办 被告如果没有钱换的情况下一般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4、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你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只有在你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5、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方式包括:执行存款、执行收入、执行财产、搜查财产、强制交付、迁出房屋。 二、欠款案件的相关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欠钱被起诉之后应该积极的应诉,尽量在法庭上和原告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或者限期还款协议。如果调解不成的法院就会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拒绝应诉的话,就连达成调解的机会也没有了,法院会直接判原告胜诉。 结语 在欠个人钱被起诉没钱还的情况下,被告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减免债务;积极应诉,在法庭上争取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机会;如法庭不支持延期或减免债务,被告需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人无力偿还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无法执行。人民法院将根据法律程序,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权益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应根据自愿和合法原则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应及时判决。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其财产。被告应积极应诉,尽力达成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协议,避免法院直接判原告胜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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