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从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项所述人员所从事的工种应符合我市引进人才工种(职业)目录,且获得证书后须在本市工作、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至两年。 法律依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一、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迁入广州市的前置条件; 二、进一步细化省直部门办理入户审核的职能分工; 三、引进人才入户年龄限制较10号文放宽5岁,开放个人直接申报; 四、将积分制入户与市来穗局正研究制定的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对接,统一使用“大积分”指标体系; 五、将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入户类别由“引进人才入户”调整到“积分制入户”范畴; 六、将10号文中的收养入户类、恢复户口类、国(境)外人员回国定居类、家庭团聚类、政策性安置调配类、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类等6个入户渠道纳入“政策性入户”范畴; 七、进一步明确各类别人员登记入户地址顺序和公共集体户的入户地址“兜底”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