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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格锐特专利无效申请被驳回
释义
    格锐特专利无效申请被驳回顺意药械维权有结果
    【慧聪制药工业网】2011年12月底,郑州顺意药械与郑州格锐特的SY-B型自动分托机设备专利权纠纷一案落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郑州格锐特的《专利无效申请》进行了审查,并发布了审评决定书。经专利复审委员会评审,根据《专利法》第46条对无效宣告请求人就专利权申请人所提出的无效申请提出了维持专利有效的判决。
    也就是说,法院将维持郑州格锐特公司侵权的原判,郑州顺意药械胜诉。
    一、个人如何申请专利
    1、申请:由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的专利局提出申请。
    2、初步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4、登记: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5、驳回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并且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6、复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7、无效申请: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8、行政诉讼: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不服的,或者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有哪些
    1、专利无效抗辩
    在答辩期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同时请求法院中止案件审理。目前,对中止诉讼的条件把握得比较严。有的案件可要求被告提供中止诉讼保证金。
    2、非生产经营目的抗辩
    《专利法》第11条规定,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因此,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是构成侵犯专利权的必要条件。
    3、禁止反悔原则抗辩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或维持专利权有效过程中所放弃的内容,不能再纳入专利保护范围。
    4、捐献规则抗辩
    对于专利权人仅在说明书中记载而未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方案,视为专利权人已将该技术方案捐献给社会,不得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上述已捐献的内容属于专利保护范围。
    5、现有技术抗辩
    被控侵权人又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专利申请日前已公开的现有技术或设的,不构成侵权专利权。
    6、先用权抗辩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7、合同许可抗辩
    使用专利技术已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
    8、诉讼时效抗辩
    行为虽然构成侵权,但专利权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才起诉。
    9、合法来源抗辩
    为生产经营的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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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