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产品开发策略是指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试制、投入新产品的策略。新产品开发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和时间,对企业的前途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必须审时度势、深谋远虑,制定出新产品的开发策略。新产品开发策略主要有四种:(1)开发功能策略。即以原型产品为基础,通过开发使产品变成多能化或高能化的改型产品。这种策略适用于有定型产品的企业。(2)产品微型化策略。指产品朝着功能不变、体积缩小、重量减轻的方向发展,从而便于运输、安装、使用、操作等,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和价格,以扩大市场需求。(3)简化结构策略。指改革产品的内部结构。简化产品的部分功能,使之系列化、通用化、标准化。(4)降低消耗策略。即对于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某种能源的产品,进行节能性开发,使之省电、省煤、省油、省水,或改用更经济、更丰富的新能源,以此吸引消费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四十二条 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