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有财产的,应先由其财产进行赔偿,不足部分才由监护赔偿。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明确了监护人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不法行为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权益遭受侵害时由监护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或补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