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超市买的护肤品两天没拆封可以退吗?
释义
    化妆品可以在无外因损坏的情况下,在七天内退货,但不同商场的退换货规定不同,最好先了解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定制、易腐、拆封的数字化商品和报纸期刊等不适用。退货的商品应完好,运费由消费者承担,退款应在七日内返还给消费者。
    法律分析
    如果没有开封的话,按照规定是可以退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除了医药类不能退货意外其他商品,在无外因损坏的情况下,在七天内是可以退货的,当然也包括化妆品。但是因为化妆品很特殊,是与脸部直接接触的产品,所以不同商场的退换货规定不一样,最好先了解清除在协商退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拓展延伸
    超市购买的未拆封护肤品,退货政策如何?
    根据超市的退货政策,购买的未拆封护肤品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货。通常情况下,如果您购买的护肤品在两天内并且未拆封,您可以携带购买凭证和商品前往超市退货柜台进行退货。超市可能要求您填写退货申请表格,并检查商品的完好程度。若商品符合退货条件,超市会为您办理退款手续。但请注意,不同超市的退货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在购买前仔细阅读超市的退货政策或与超市客服咨询以获取准确的退货信息。
    结语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除医药类商品外,消费者在无外因损坏的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包括化妆品)在七天内可以退货。然而,由于化妆品与脸部直接接触,不同商场的退换货规定可能不同,建议在退货前先了解清楚并协商。根据超市的退货政策,未拆封的护肤品在两天内可以退货,需携带购买凭证和商品前往超市退货柜台办理退款手续。请注意,不同超市的退货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仔细阅读超市的退货政策或咨询客服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章 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七条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16: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