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限行。一.2020年9月9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双华路三段(空港一路至空港新居北门)实施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行人、非机动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交通标志提示谨慎通行。二、双华路三段(空港一路至空港新居北门)和西航港大道中三、四段(腾飞路至腾飞一路),禁止货车(含专项作业车)通行。三、上述管理措施实施后,需经双华路三段(空港一路至空港新居北门)和西航港大道中三、四段(腾飞路至腾飞一路)通行的车辆,可通过长城路、空港一路一段、会缘路、物流大道、航枢大道、双华路二段、黄甲大道、腾飞二路、空港一路二段等道路提前按照诱导标志进行绕行。四、除上述交通管理措施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的实际情况设置临时交通标志,实行临时交通管控措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告。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