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的,提交产权人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及产权人的产权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