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突然被特警带走犯了什么事 |
释义 | 被刑警带走基本上是涉及刑事案件了,刑事法律程序相对于其他程序来说是比较严重的,刑法规制的是其他部门法所无法规制的较为严重的情形。所以家属应当予以重视。一般情况下,被刑警带走就是被刑事拘留,家人近期会收到拘留通知书,上面会写明当事人涉及的罪名及拘留所在的看守所。 一、案件到了刑警队还了吗 可能会触及刑事犯罪的会移交到刑警队调查,按照刑警队的职责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可能涉及到刑事案件时,刑警队会按嫌疑人或证人、受害人的身份依法传唤或询问。按相关的法律规定,现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调查多久立案。侦查机关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立案处理。 二、被刑警大队带走严重吗 被刑警队带走严重。从根本上说,被刑警带走基本上是一件刑事案件,刑事法律程序相对其他程序而言比较严重,因此,家庭成员应该受到重视。一般而言,被刑警带走,家属很快就会收到拘留通知书。提出应尽早委托律师会见,如有可能还应询问公安机关的侦查方向。羁押后要面对检察院的批捕,如果有一定的犯罪事实,检察院很可能会批准逮捕。 三、刑警队抓人一般送哪儿 刑警队抓人其实也可以理解为刑事诉讼中的逮捕,这属于强度最大的强制措施,一般在采取这种的措施的时候,需要符合以下的规定才可以,不然抓人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体就是这么两个地方,一个是看守所,一个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押的地方,而后者则是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需要送监狱执行机关关押的地方。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是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之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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