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借条用手机拍照可以吗
释义
    照片需要对方认可并与原件相符,借条照片可作为证据,同时需提供相关证据如银行付款凭证、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但法院可准许出示复制件或有证据证明复制件与原件一致。
    法律分析
    拍的照片需要对方认可也有具有法律效力,照片必须和原件相符,还有就是借条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还应当找相关证据证明,能够证明借款的银行付款凭证、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十九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拓展延伸
    手机拍照借条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手机拍照借条在法律上具备一定的效力,但是否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还存在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条需要满足一定的形式要求,包括书面形式、签字等。虽然手机拍照可以作为一种电子证据形式,但其在法律上的认可程度仍有限。因此,建议在需要借条的情况下,最好遵循传统的书面形式,确保借条的法律效力。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证据的可信度,可以考虑在借条上添加见证人或公证机构的签字和盖章。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具体的法律建议。
    结语
    手机拍照借条在法律上具备一定效力,但是否完全有效仍存争议。根据法律规定,借条需满足书面形式、签字等要求。手机拍照可作为电子证据,但法律认可度有限。建议遵循传统书面形式以确保效力。同时,可添加见证人或公证机构签字和盖章提升可信度。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详细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公安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 6: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