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事实不清和认定事实错误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事实认定错误,就是违法了,公法检都是要主动纠错的,事实认定不清只是认定不明,还缺更完整的证据,如果是法院二审,遇到事实认定错误就要发回重审,遇到事实认定不清,可以自己审理。事实不清指事实没有查清楚,现有证据不足以定案;认定事实错误指有新的证据推翻了原来认定的事实,或者证据链不足。 一、刑事案件无罪释放需要当庭宣判吗 刑事案件无罪释放不一定需要当庭宣判,如果案件事实清楚,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没有犯罪事实的,法院可以当庭宣判;如果案情复杂,事实认定不清楚的,法院可以定期宣判。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二、行政诉讼中二审有哪些判决?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的种类:(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三、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决 当交警部门对事故的事实认定不清,双方的过错无法判明,也无法确定事故的责任时,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材料、笔录、鉴定意见等相关证据,查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物品、道路及环境情况、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综合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主客观方面的原因,评判当事人的具体过错等基本事实。进而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事实及当事人的过错进行判断并作出认定,以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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