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发生冲突时,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二)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三)订立遗嘱的原因;,(四)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五)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六)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七)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八)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九)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一)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二)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三)受遗赠人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而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取得遗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