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时的国籍怎么填 |
释义 | 中国国籍法规定了学生国籍的填写依据,包括父母国籍、出生地等因素。根据《国籍法》的相关条款,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不得具有双重国籍,而中国公民定居在外国并具有外国国籍的情况下,不具有中国国籍。申请加入、退出或恢复中国国籍需遵循相关程序,由公安部审批并发给证书。 法律分析 学生国籍的填写需要依据我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 《国籍法》 第二条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结语 根据我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国籍法》明确了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的条件和程序。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为中国公民并在中国出生的人具有中国国籍,而父母为中国公民但在外国出生并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则不具有中国国籍。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可以通过申请加入中国国籍,但一旦获得批准,就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同时,定居外国并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对于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可以根据正当理由申请恢复中国国籍。国籍申请的受理机关为公安部。根据《国籍法》的规定,我们应当依法办理国籍相关申请手续,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八章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六十九条 中国境外个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进入中国境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其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章 外国人停留居留 第一节 停留居留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外国专家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制定并定期调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指导目录。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对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范围和时限作出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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