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成都子女随迁入户条件
释义
    一、成都子女随迁入户条件
    1、成都子女随迁入户,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外地子女未成年;
    (2)父亲或者母亲户口在成都本市;
    (3)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本市有住房。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才可随迁入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成都市户口迁移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成都市户口迁移手续之所需材料如下: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21: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