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分公司 和 子公司 的区别主要是: (1)责任承担不同,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履行不能时,可以要求母公司承担; (2)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由一个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 公司法 规定的 公司设立 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分公司属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3)投资限制不同,总公司对子公司的额投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