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保费用,会进入国家的统筹基金账户,参保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国家统筹基金会支出基金,给那些符合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比如养老金、失业金、生育津贴等都是由国家统筹基金支出。职工每个月缴纳的社保费用都会进入两个账户,其中企业承担75%的社保费用,个人承担25%的社保费用。缴纳社保的钱到了两个账户中,一个是统筹账户,一个是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又分为个人养老账户和个人医保账户,个人缴纳的医保会全部计入到我们的个人医保账户中,企业缴纳的医保按一定比例也会划入到个人医保账户中。可以在平时看病的时候直接垫付医疗费用。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会计入到个人养老账户,和日后领取多少养老金直接挂钩。 二. 社保卡什么时候扣费?无论是公司缴纳社保还是个人缴纳,每月都会进行社保扣费,扣掉的社保费用都算做当月缴纳的社保费用,比如6月份工资扣的社保,算作6月份的社保缴纳记录。一般每月的社保的缴费记录都会在下个月初显示。想自己缴纳社保,直接带着身份证和社保卡去银行缴费就行了,但是要注意的是,个人缴纳的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是不能缴纳的。 三.社保异常了该怎么办?出现异常一般是由两种原因造成的,一种是社保断缴了,影响了医疗报销。而另一种是社保入账出现延迟了,解决延迟问题可以拨打12333咨询当地社保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