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拍卖土地转让的流程 |
释义 |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 ①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②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 ③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 ④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 ⑤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⑥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 ⑦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 ⑧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 2、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 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具体操作程序为: ①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②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 ③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 ④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 ⑤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⑥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⑦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 3、使用权拍卖的后期工作 ①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 ②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③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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