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公积金会被分割吗 |
释义 | 会。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个人储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蓄,其中一部分就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是工资收入的一部分,离婚时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离婚后公积金明细分割是否存在 1.作为储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的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给职工增加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2.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区双方共同财产3.在离婚案件中是可以分割的,只是分割时应当严格区分时间是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二、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婚前婚后。住房公积金作为储蓄,属于职工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增加职工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案件中分割。只是在分割时,首先要严格区分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三、住房公积金离婚该怎么分割 住房公积金离婚分割如下:住房公积金作为储蓄,属于职工工资收入的一部分,是国家以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增加职工的住房工资,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婚后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离婚案件中分割。只是在分割时,首先要严格区分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只有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才能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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