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公务员处分的种类
 1、公务员处分的种类如下: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根据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
 2、【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有哪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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