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向有关部门申请即可。 转出和接收团员组织关系的团组织,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团员档案按照规定来说是应该在人事档案里面,人事档案中分类的第六大类就是党团材料。团员档案包括: 1、入团申请书; 2、入团志愿书; 3、组织鉴定; 4、团内奖励决定; 5、团内处分的调查、本人检查和组织决定等。 团员证不需要放进去。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自我评价表、优秀共青团干部登记表、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优秀志愿者登记表、活动积极分子登记表等团员评价及奖励、处分的有关材料应及时存入团档。组织关系转接时,团档中的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和本人持有的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是最基础的材料,缺一不可。 一、转团关系怎么操作 1、登录智慧团建。 2、联系单位的团组织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可以在“业务办理”中选择“业务办理”。 3、选择“组织关系节转办理”。 4、点击“办理转入”,然后输入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按照提示发起转入申请即可。 二、转团关系不接收怎么办 1、可以先试着联系对方问明不接收的原因 2、如果对方态度明确无理由不接收就联系对方上级团委说明情况,申请转入上级团组织。 三、转团组织关系需要什么 转团组织关系需要学生本人的团员证、入团志愿书、转团介绍信。 团组织关系是共青团员身份的证明和档案延续,是指年龄在14-28岁之间的中国青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取得的组织关系,在个人的工作、学习和居住地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转接团组织关系。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一条 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第十二条 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应按自行脱团处理。 第十三条 转出接收团员组织关系,应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团员转出、转入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团费收缴情况,并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 团员临时外出不转移团的组织关系,凭团员证证明团员身分。 第十五条 团员因公、因私出国,团员证不得携带出境。团员因公出国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由派出部委或单位将其团员身分通知到使、领馆或其他驻外机构中的党团组织;团员因私出国团员证应交由所在团的基层委员会保存,回国后,经审查仍符合团员条件者,可恢复其团的组织生活,将团员证发还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