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可以抵债吗 |
释义 | 可以,但是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不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一、农村房子卖了折迁有补偿吗 农村房子卖了折迁有补偿,如果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一旦房产过户,买卖合同有效,拆迁时,拆迁款归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人。如果卖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拆迁时政府依法可以取消卖方使用权,即卖方不会得到补偿。买方受处罚后,还可以参与审批,若符合相关规定则可以认定是合法使用,能够得到补偿。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的,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 (1)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根据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2、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统一建设安置住宅 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三、农村一般的自建房屋可以卖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虽未禁止农村村民出卖、出租宅基地上所建住宅,但对售房主体却有限制。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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