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先签谅解书还是先赔钱 |
释义 | 这个都是你们自己决定的。但从安全角度考虑,先拿到赔款是最理想的,其次是拿到赔款的同时签谅解书。由于社会里的很多不确定因素,先签谅解书然后再拿赔款,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因为对方那个时候可能没钱了,又或者把钱转移了。 谅解书是对犯罪分子违法犯罪行为的谅解,是化解社会矛盾,犯罪分子减轻处罚的一份重要材料证据。对于受害人来说,如果拿到犯罪分子的金钱补偿,认为可以对犯罪行为进行谅解的情况下,是可以为犯罪分子出具谅解书的,然后交给公安部门。一般情况下,是受害人拿到金钱补偿后再出具谅解书,这是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谈判的一个最重要的筹码,如果谅解书已经出具并交给了公安部门就无法撤销,再遇到犯罪嫌疑人不给钱就会再次带来矛盾。 写谅解书的最佳时间: 一是在立案前。二是在公安机关处理前。三是在法院开庭前。谅解书最终肯定是要在法庭上出现并让审判长看到的,但是程序应是本人先写好交给办案单位,接着办案单位会把写好的谅解书放在该犯罪嫌疑人的档案袋里,如果民警觉得犯罪证据比较充分的话那在批准逮捕后很快就会交给人民检察院。 综上所述,先后顺序由自己决定。但从安全角度考虑,先拿到赔款是最理想的,其次是拿到赔款的同时签谅解书。由于社会里的很多不确定因素,先签谅解书然后再拿赔款,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因为对方那个时候可能没钱了,又或者把钱转移了。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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